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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赔偿

回答数:5 浏览:331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在公司下属的餐饮部上班,在04年7月份到公司上班,06年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上是双休,而我部门一直都是安排单休,公司也并未给我们加班费,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赔偿金该从时何计算?
其他回答
根据加班情况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如果解除劳动合同,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答:2010-3-2 22:44:19
你好!可以要求加班费!北京律师祝永根电话:13141427548QQ:422829278
回答:2010-3-2 22:44:19
你可以主张加班工资,至于工作时间记录是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你可以从加班之日起主张。
回答:2010-3-2 22:44:19
从工作起计算
回答:2010-3-2 22:44:19
你好,你可以要求单位为你支付加班费。从加班之日起算。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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