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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与使用期的矛盾

回答数:3 浏览:313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与今年9月17号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一日塑胶企业上班,当时签定两年合同(与派遣公司签的)。使用期两个月,在11月4日突然将我解雇,理由是使用期不合格,我想知道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我能要求什么补偿?
其他回答
不能
回答:2010-3-2 22:44:19
用人单位认为试用期不合格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答:2010-3-2 22:44:19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且无须支付赔偿金,但要告知不予录用的原因。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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