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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问题

回答数:2 浏览:476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您好,我在工厂从2008年11月起工作了4个月,没有合同,因拖欠工资辞职,到现在还没有收足一个月的工资,我手上只有工卡,没有其他证据,在劳动局仲裁时,工厂的律师胡说我没有合同,不是该厂的员工,还说工作证是在2006年时工厂发的,说我只做过几天,劳动局人员先前已到过工厂了解过我工作的时间,还要了工资单文件,给我看了。请问如不服仲裁结果,上诉的话,我是否要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及工时?还需要提供什么证据?劳动局不愿开证明给我。同事也怕收不回被拖欠工资不愿作证。
其他回答
工卡、工作服、出勤表、工资单都可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
回答:2010-3-2 22:44:19
有厂牌、工资单等的,可以证明是劳动关系。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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