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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恶意侵吞员工工资

回答数:1 浏览:412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是在一家KTV里上班,谈好的工资是1500+150(饭贴)=1650元,开业没多久,公司因无照经营,被有关部门勒令停业,我就被公司安排休息,休息近1个多月,开业后,公司给我计算了一下工时,我欠公司308个小时(积假和休息相抵之后),公司和我都没有异议,但公司在停业的第一个月里给了我基本工资850元,现在发上个月的工资,公司还要给我按一个月未上班发850元,把我的欠班和积假抵掉,我计算了一下,我只欠公司1个月零12天的班,那我不是14天的班被公司白白吞掉了吗?请问律师公司这样是不是恶意侵吞职工的工资?我该如何维权?谢谢!我和他们理论时,他们还说停业时850都不应该发,公司停业,在我还是公司员工的时候,真的不该发这基本工资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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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发的.详情你可以带资料来和我面谈或电话联系13771932114苏州李加刚律师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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