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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违规
回答数:3 浏览:261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1、我是07年5月17日到的现在这个单位的,于10月1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我是4.5个月以后签订的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上规定周工作为40个小时,而实际工作为周48个小时。3、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应该为公休,上班者是3倍薪资。但单位却变相的改为调休,即为无3倍工资而是正常上班。请问单位以上所为,我该如何处理?单位应该给我哪些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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