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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样计算

回答数:1 浏览:362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苏律师您好:我1994年9月在一行政单位做临时工至今,单位未与我签合同也未缴社保,现在单位说行政单位不能与临时工发生关系,便找了一家物业公司,09年开始与我们签合同,还说签合同后,不管你之前在单位干了多久都与单位无任何关系了,不签就不能在单位干了。所以我选择不签合同,我想咨询一下,我除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外,是否可以要求单位补缴14年的社保?经济补偿金又是怎样计算的,社保又是怎样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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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动合同法规定08年到09年满一年,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并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签合同,劳动者单方解约无补偿,社保按你单位上一年度月平工资计算。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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