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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转包

回答数:3 浏览:406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本村的李某2004年将自己的1.3公顷承包田以8000元的价格转包给我,转包期到2013年为止,我俩约定由我负责所有的税费。现由于国家给粮食补贴、减免农业税,李某想将土地收回,他在起诉书上以显失公平要求撤销合同,转包时经过村委会同意了,我应该怎么办?谢谢!,我还想问,我应该如何证明不是显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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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证明当时是转包行情确实是8000元左右。陈洪颖:13918762694
回答:2010-3-2 22:44:19
你好:1、1年除斥期间已过,其要求撤销或者解除均不会得到支持2、并非显失公平,而是情势变更,但是我国合同法并未规定该原则。
回答:2010-3-2 22:44:19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签定后就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以显示公平为由要求撤销合同的,必须在合同签定后一年以内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过期后不能以该理由提起撤销权了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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