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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欠费三角债问题

回答数:4 浏览:454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你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今年购得一个二手房,今年去缴纳暖气费时被物业拒绝,因为前房主欠物业费6000多,暖气费3000多,我问前房主,他说因为前两年因为物业测试中水,没有发通知,造成他家地板家具被泡,后来就为这个打了官司,一直就赔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所以就拖欠物业费,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想取暖,想享受正常的业主待遇怎么办
其他回答
可以依据那个官司的结果确定维权方案。
回答:2010-3-2 22:44:19
如果你们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房子就是你的,你当然有权享受业主的权利,物业无权拒绝你缴纳费用,如不收,你到供暖公司缴纳也可。如你们没有过户,原房主在买房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你有权要求其缴纳物业费。
回答:2010-3-2 22:44:19
发书面函件通知,向房管部门投诉
回答:2010-3-2 22:44:19
购房时对方没有如实说明的话可以要求前房东支付物业费。详情可以联系电话13788995087,地址:上海市北宝兴路600号,311室。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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