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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债问题

回答数:2 浏览:284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一位建筑工程的老板,欠我家20多万块钱,一部分是建筑材料款,他已经在三月份就写了欠条给我家;一部分是我哥哥三年的工资,他没有写任何字据。然而在十一月份初,他不仅不肯还钱,还把他名下的两处房产都过户给了他的女儿。请问,他这种债没还清就过户房产的行为,在法律上有效吗,可以取消吗?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拿到自己的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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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的效力是具有的。目前,你要查一下他的过户是有偿还是无偿,若是无偿的话,你可以提起撤销权之诉,行使撤销权。满意请按接受咨询。
回答:2010-3-2 22:44:19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确认过户无效,要求对方换款。陈洪颖:13918762694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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