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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怎么补偿

回答数:4 浏览:512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是在东莞厚街,我在2003年11月份进入一个公司,在2008年1月1日签订了劳动合同是一年,2008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公司不在与我续签,但是只补我一个月作为经济补偿!我想问一下这合法吗!
其他回答
不合法,应该至少补给你5个月的工资.
回答:2010-3-2 22:44:19
这是合法的,根据劳动部有关劳动法的意见,08年之前合同终止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的
回答:2010-3-2 22:44:19
按照劳动合同法只补偿1各月工资
回答:2010-3-2 22:44:19
合法。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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