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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的退还问题

回答数:2 浏览:402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跟男朋友订婚了,也偶尔的同居过。现在由于一些客观原因,向我提出分手,并要求退还彩礼,我可以不退吗?有相关的法律保护吗?毕竟是他要分手的,而且我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他的事情。还有我能不能要求他赔偿我的青春损失费?还有,部分彩礼已经在他的赔同下买了金器(戒指,项链,手链),如果要退,能不能不退现金就退东西的?还有在他亲戚家拿到的压岁钱呢?也要如数退还吗?那平时他送我的衣服呢?来我家买的东西呢?麻烦请给我详细的答案,要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因为他家已经通过法律强行要我退还了。谢谢!万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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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没有登记结婚,那彩礼要退的.如果要详细问可以电话联系
回答:2010-3-2 22:44:19
彩礼退还,要区别对侍:原则上要退。青春损失费于法无据。部分彩礼在他的陪同下买了首饰是一种赠与行为可不退;压岁钱、衣物、来你家买的东西,也是赠与,均可不退。看看你还有什么可退的?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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