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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回答数:1 浏览:225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现在公司所有合同工(不管什么工作岗位)都要签保密协议,我只不过是个电器维修技术人员(电工),我跟公司的保密协议是否违背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其他回答
如果您认为工作性质与保密无关,可以与公司协商取消该条款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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