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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月平均收入计算标准

回答数:1 浏览:64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请问,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以下项目可否纳入月平均收入计算标准:1、公司给予个人自购车辆的折旧补贴及车公里补贴。公司文件注明为车辆补贴,但发放方式为按月由个人提供发票,公司报销。2、每月按发票报销的个人手机费金额。3、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公司缴纳部分。4、财务每月按基本工资计提的福利费用,此项未实际发放。5、07年提成奖金在08年4月份才经审计后发放,可否计入08年总收入?另外,在计算因公司未与劳动者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时,计算标准是指劳动者月基本工资还是包括其他津贴、补贴等?
其他回答
应当宝包括在内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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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仁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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