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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问题

回答数:3 浏览:335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您好!我想向你咨询下我们公司给我们结算工资不合理。1。平时加班不算150%来计算!而是算加小时2。国家法定节假日没有按300%的工资给我们结算而是给我们两倍而已并且法定节假日上班只有8个小时给我们两倍工资其他加班时间算加小时我们向领导提出意见!而我们的领导却说:我们可以按劳动法走但是劳动法中没有规定公司需要每个月支付你劳务费、过节费、生活补助费、旅游(一年一次)等等。如果按劳动法走那么这些费用你是要偿还给我们公司!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们该如何解决?!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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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时加班按照加小时计算,实际上就是按照平常工资计算,没有按照加班计算工资。2、法定节假日加班应当按照工资的300%计算。3、领导说过节费、生活补助费等要偿还给公司没有法律依据。你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如果还有不明之处,可以进一步联系。深圳邹律师,咨询电话:13760292410,非上班时间可联系QQ757769410
回答:2010-3-2 22:44:19
公司支付加班费不合理,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回答:2010-3-2 22:44:19
可以申请.—————————————————————◆四川君盛律师事务所丁庆林律师◆电话:028-8165270713518152132;◆QQ:364634564QQ群:60805430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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