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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公司给换岗基本工资被拆分

回答数:2 浏览:171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本人孕4月的时候,公司通知换岗了,职称不变,但是换了营销部门,现在要求签一份类似工资拆分的文件,本人合同将2009年4月签到期,7月生产。原劳动合同本人基本工资是5000元,现在拆分基本工资为2900元,另外的2100为绩效考核,增加部分是销售佣金2%,其中绩效考核内容包括五点:考勤,业绩,专业技能,综合素质,团队贡献,每项目各420元。我觉得公司侵犯了我目前的利益。另外关系一个续约问题,公司明确告诉我,有可能不按照原合同基本工资续约,按拆分后的基本工资续约,包括即将的产假和婚假也按2900的基本工资支付,请问,公司这样做对吗?我有权提出上面样的申诉去争取我应有的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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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权单方变更你的工作岗位和薪资的,你可通过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回答:2010-3-2 22:44:19
公司的做法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你有权拒绝不合法的要求。如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资深劳动法律师田律师咨询:13112678169(惠州)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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