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房产合同

回答数:5 浏览:199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去年五月份在东风路买了一套小户型,全款支付,当时承诺很好,说随后换正规合同和不动产发票,六月分换的仍然不是(不过合同条款还是很详细),当是就要退房。经咨询房产就不和法律法规是小产权。现在问题在,开发商承诺一定退款,但是财务说没有收到钱,(财务就是老板的姐姐)说当时承包售房的经理他们关系不错,就把盖完财务章的收据成本给他啦。他说售楼部收了钱却没有给公司。开发商说在和售楼经理打官司交涉,要这几套的钱,售楼经理说是他应得佣金。所以一直拖到现在。我现在的立场是:无论公司有没有收到钱,收据有公司的章,合同定的好好的,既然房子违规,公司就要给我。就该任何讨要起诉,请您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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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房人不能成为房地产商、销售商纠纷的替罪羊,也不能成为他们的一种“担保”。2、可以请求对方双倍支付。
回答:2010-3-2 22:44:19
您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向建设局请求解决,必要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回答:2010-3-2 22:44:19
公司的说法没有道理,你可以持购房合同和盖有公司印章的收款收据起诉开发商,要求退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
回答:2010-3-2 22:44:19
凭购房合同和缴费单据起诉开发商
回答:2010-3-2 22:44:19
公司的辩解不能成立,您可以持公司给您出具的收据,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返还您的购房款。具体细节问题可电话咨询本律师。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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