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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

回答数:6 浏览:291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与妻子离婚,婚前她与其父母居住在一起(一室一厅),我们现住房(两室一厅)为我个人婚前贷款购买属我个人财产。我俩都想要女儿的抚养权,她想要孩子,但她要求在我这居住。这种情况,如我坚持要孩子,她是否属无居所,这是不是孩子跟着我的有利条件。另外假如我让她在这居住天津市是怎么规定的,多长时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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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割。孩子的抚养问题法院会根据你们的综合条件权衡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如果没有离婚条件,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离婚。
回答:2010-3-2 22:44:19
需要了解详细情况。
回答:2010-3-2 22:44:19
房屋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割。孩子的抚养问题法院会根据你们的综合条件权衡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如果没有离婚条件,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离婚。
回答:2010-3-2 22:44:19
不知你孩子现在多大?你妻子无权要求在此居住,法院一般为1-6月。具体问题可与我联系。
回答:2010-3-2 22:44:19
房屋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割。孩子的抚养问题法院会根据你们的综合条件权衡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回答:2010-3-2 22:44:19
依法女方有居住权。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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