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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及抚养权

回答数:4 浏览:320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与XX结婚两年多,有一个1岁多的儿子。我跟他因意外有孩子,他不愿意要孩子,但在他家人的威逼下才与我结婚。孩子一直由他妈照顾,我和他由于工作关系,一直处于两地分居。一直对我不好,没有尽到做丈夫的责任。现XX要与我离婚,理由是性格不合,感情破裂。他的条件苛刻,我不同意。协议不成功所以他要去法院起诉离婚。1。到什么情况下我需要请律师?请律师费用是怎么算的?2。我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但由于他父母不同意,原因是他家条件比我家要稍好些,我要怎样才能拿到抚养权?3。若真拿不到抚养权,因我没有过错能否向他索要补偿费?其补偿是如何计算?4。他未尽到丈夫的责任算不算过错方?5。他将我和他的事,以邮件形式发到我公司邮箱以及同事处,我能告他侵犯隐私权吗?能要他赔偿精神损失吗?请帮忙解决。
其他回答
可以聘请律师,费用一般直接与律师协商。可以尽量争取抚养权。
回答:2010-3-2 22:44:19
可以找我面谈,争取你的最大权益。
回答:2010-3-2 22:44:19
你现在就应请律师介入为你收集证据积极应诉。孩子的抚养权你可以取得,因为他在外地,不可能照料孩子(他母亲照料孩子代替不了你们),而你作为母亲,可以抚育孩子。他除非有与她人同居、家庭暴力的情形,否则,你要求赔偿的主张法院不会支持。如果在邮件中有侮辱、诽谤你的语言,你可以单独提起民事侵权诉讼。
回答:2010-3-2 22:44:19
现在就需要委托律师介入。如需详谈,可来电来Q咨询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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