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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抚养权

回答数:10 浏览:5784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和丈夫没有感情,缺乏最根本的信任,很想离婚。孩子现在5个多月,上海户口,丈夫也是上海户口,有房。但我是江苏人,江苏户口,无房,目前薪水高于丈夫的薪水。请问如果离婚我能否取得孩子的抚养权?谢谢。
其他回答
孩子年幼,应判归女方抚养,但你丈夫有可能以他抚养孩子对孩子成长有利为由争取抚养权。建议你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你抚养孩子对孩子成长有利
回答:2010-3-2 22:44:19
孩子才5个月,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回答:2010-3-2 22:44:19
起诉离婚
回答:2010-3-2 22:44:19
可以起诉离婚,而且你可以得到小孩的抚养权。
回答:2010-3-2 22:44:19
小孩应当随你生活。
回答:2010-3-2 22:44:19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你可以举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建议委托律师帮助操作。
回答:2010-3-2 22:44:19
原则是孩子归你的几率比较大
回答:2010-3-2 22:44:19
 你有当然的抚养权。若有必要可以向本律师当面咨询或委托本律师代理诉讼。
回答:2010-3-2 22:44:19
可以起诉离婚
回答:2010-3-2 22:44:19
根据你所讲述的情况结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我觉得一般法院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作为判决的抚养权的依据。法院会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生活习惯、孩子目前的生活环境等各方面的因素进行判决的。如果还有疑问或有其他问题也可致电律师热线13817973826(上海)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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