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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劳动法咨询

回答数:3 浏览:203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你好!我是2008年9月22日上班的,至今公司都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周一至周五每天都上班10小时,周六也上班(当初谈好是忙的时候上10小时的,现在天天都是这样了),都没有算工资,只有除上述时间以外才算了工资。现在想不做了,不知道我能要求公司给予哪些赔偿?
其他回答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加班费等。
回答:2010-3-2 22:44:19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和加班工资。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
回答:2010-3-2 22:44:19
2倍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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