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欠款纠纷

回答数:2 浏览:331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们是一家国旅,今年1月别的旅行社欠我公司三万多团款至今未还,这笔款本应在今年2月结清的,当时签订了《付款承诺书》,公司规定在出团前应该签订协议的,但是对方未签。今年2月我公司员工拿着公司开据的发票到对方旅行社结款,结果发票付给对方了,欠款却未结回来。后与对方旅行社多次协商,未果。对方旅行社称旅游的客人对我公司旅游安排不满,所以拒付欠款。我公司现有游客签字的《客人接待反馈表》,上面各项都填写满意。我公司现在有3项证据:一、《付款承诺书》三万多元欠款应在2009.2月前结清!对方公司盖章确认。二、《收条》已收到我公司开据的发票贰张,款未付清。对方公司签字盖章确认。三、《客人接待反馈表》满意!客人签字确认。对方公司地址在东城区,我公司地址在朝阳区。现我公司决定到法院起诉对方旅行社,但不知道去法院起诉都需要准备什么资料,怎么个流程,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
其他回答
你们应到东城法院起诉,写好起诉状,准备好证据,带好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到法院起诉。具体事宜你可以到立案庭咨询,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回答:2010-3-2 22:44:19
你的上述资料准备齐全,并提交起诉状和身份主体证明,建议直接到法院立案厅咨询。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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