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整顿行政事业单位使用假发票报账现象。
2.主要措施
(1)依法快速查处一批发票违法犯罪案件。广泛收集制售假发票信息,认真调查摸底,摸清印制、兜售假发票违法犯罪的源头和渠道;将兜售假发票较为猖獗的车站、商场、宾馆、住宅小区等区域列为重点场所,加强巡管检查,严打售票贩子;对重大案件加强督导,坚持从深、从严、从快查处,全力摧毁制假窝点和售假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2)严厉查处接受使用假发票行为。税务部门要对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餐饮服务、商业零售等重点行业发票使用情况开展重点检查,特别是加强对交通运输业中的自开票单位和物流行业、商业零售业中的大型连锁店的检查。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等违法取得和使用假发票行为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是否使用假发票进行财务核算,对使用假发票虚列支出的依法按照贪污公款、侵吞国家资产行为从严惩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阻截发票违法信息。电信部门负责阻截发票违法信息、整治违法网站、停止违法手机号码通信服务,对发现的发票违法信息线索要逐条跟踪分析,打击利用手机群发器、网络群发软件传播发票违法信息的窝点,切断发票买卖双方的联系途径。税务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发票违法信息样本和关键词组提供给公安和电信部门。
(4)完善发票监管机制。税务部门要强化对发票印制、运输、存储、使用和缴销的管理;对发票承印厂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检查发票防伪专用品购、存、用以及发票印制各环节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结合税源监控,严格纳税人发票领购和使用环节管理,切实管好管住发票,保证发票的使用和流向依法、规范、有序。
(5)减少现金交易。强化监管措施,严格控制现金交易,鼓励转账支付。督促纳税人保存银行转账凭证,以便税务部门核对发票记载内容的真实性。逐步在全市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推广使用公务卡,利用银行卡等进行零星购买、差旅等小额支付。
(6)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完善发票、现金管理、财政票据、财务管理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为加强发票管理、预防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提供法规和政策依据。
(7)强化宣传教育。税务部门要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领用发票、鉴别发票真假知识,宣传使用假发票的危害性及法律后果,帮助广大群众提高防假防骗能力和依法取得、使用发票意识。要加大对发票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对查处的大案要案及时向社会公布,以案说法,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震慑分化不法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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