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992年3月28日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复之)
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1991年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199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部署,领导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铁路运输等专门检察院,贯彻执行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坚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继续深入开展以惩治贪污贿赂为重点的打击经济犯罪的斗争。据统计,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贪污贿赂罪案81110件,立案侦查46219件,受案数和立案数都比上年略有减少。其中,万元以上的贪污贿赂大案11894件,则比上年略有增加。到去年底,已侦查终结45155件,涉及人犯51705名,逮捕案犯17973名,已结案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4176名,占结案人数的百分之五十一点三,比上年上升百分之三;免予起诉17690名,占百分之三十七点六,比上年下降14.4个百分点;不起诉488名,占百分之一;撤案4751名,占百分之十点一。追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5亿多元。
在惩治贪污贿赂犯罪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五项措施:第一,明确提出查办贪污贿赂罪案是检察机关对经济建设最重要、最直接的服务,教育干部自觉地把办案工作同促进经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这样做的效果很好。一年来,在已经结案的41866名案犯中,从党政机关中查出的5390名,占百分之十二点九;从国营企业事业单位中查出的16879名,占百分之四十点三;从集体企事业单位中查出的7491名,占百分之十七点九;从其他基层组织中查出的12106名,占百分之二十八点九。干部群众把贪污、贿赂分子叫作“蛀虫”,积极参加了挖“蛀虫”的斗争。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惩治这些犯罪分子,配合主管部门整顿经济秩序,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声誉,使那些由于犯罪分子破坏而导致管理混乱、严重亏损甚至濒临倒闭的企业恢复了生机,推进了廉政建设,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教育、挽救了一大批滑到犯罪边沿的干部。
我们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办理案件。为了使打击和服务结合得更好,始终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工作方针,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做到既坚决打击犯罪,又保护广大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特别注意保护有开拓精神、改革开放有成绩的人,尤其是科技人员。为此,我们继续推广了一些好的做法,主要有:一、分清正常的交往应酬与贪污贿赂犯罪的界限,分清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违纪违法的,哪些是犯罪的。对于确有犯罪事实和确凿证据的犯罪分子坚持查办,决不手软,但在定性时不拔高,定罪时不凑数。二、对于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回扣的行为,重点查办中饱私囊或私分公款构成犯罪的。三、查办居于重要岗位的涉嫌人员,需要采取强制措施时,事先建议党委、政府及时进行人事调整;同时严格保守侦查机密,避免工作和生产活动脱节。四、在侦查工作中,不轻易冻结企业的流动资金和银行财户。在不影响侦查工作的前提下,允许受审查对象进行一些业务活动。五、凡是罪与非罪界限不清或有争议的,不采取法律强制措施;凡是拿不准的应向上级检察院请示。六、对于犯有严重官僚主义行为的有关领导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玩忽职守的刑事责任,针对暴露出来的工作漏洞,推动整改,完善财会、审计、监督、管理等规章制度,健全防范机制。第二,集中精力查办大案要案。侦破一件大案或要案,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都很好,能够教育一片,影响一片。在去年侦破的11894件大案中,贪污案8050件,贿赂案3844件。10万元以上的有447件,其中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391件,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35件(上年为17件),100万元以上的21件(上年为9件)。查办了924名县处级以上干部的罪案。其中县处级干部889名,厅局级干部34名,副部级干部1名。查办大案要案难度比较大,需要强有力的专门侦查工作,各级检察院的反贪污贿赂局发挥了重要作用。检察机关已经建立和加强了内部制约制度,由刑事检察部门对贪污贿赂罪案的侦查部门实行监督,承办决定批捕和提起公诉这两个环节的工作;由控告申诉部门受理不服免诉决定的申诉。由于实施了制约,保证了办案的质量。第三,发扬专门侦查与发动群众相结合的优良传统。很多地方抓住侦破大案要案的有利时机,结合案例,宣传国家法律,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和生动活泼的大小展览会等方式,进行宣传和发动,号召有问题的人走自首坦白从宽的道路。全国已有200多个地、市和县、区检察院运用了这种做法,取得明显效果。这样做,能够形成一定的群众声威,强化法制的威慑作用,使隐蔽的犯罪分子暴露出来或投案自首。去年,投案自首的贪污贿赂分子有2389名,教育了一大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第四,切实加强了举报工作。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举报贪污贿赂案件线索142597件,群众举报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举报有些明显的变化:署名举报多,大约占百分之六十左右;单位举报也增多;举报的内容比较具体,成案率高。全国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罪案,来自举报的占百分之六十以上。去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
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全国已奖励了举报有功人员772名;受理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1835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39人,受到党政纪处分的530人,其余的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第五,派出调查组,结合党政领导,深入到问题比较突出的金融、基建、物资、粮食、商贸等行业以及管理混乱、亏损严重的企业,挖出了一些隐藏较深、手段狡猾的犯罪分子。在少数问题成堆的单位,往往查出一案带出一窝一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