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法》译后记
郭树理
【全文】
相信这是国内第一本
体育法概论方面的译作。尽管我国在1995年就颁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但是对
体育法的研究一直未能得到法学界的重视,主要的研究力量来自于体育院系从事体育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教师和科研人员。现有的以体育法学命名的书籍大部分是围绕199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一些解释性的教材,无论是在理论深度还是在实践针对性方面都有较大的不足。2005年7月,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在北京成立,这是我国体育法学发展的一个新契机,可以预见将有更多的法学界与体育学界的人士进入体育法学这块待开垦的新园地。无论是对于研究人员还是对体育法律问题感兴趣的其他人而言,一本深入浅出的
体育法概论方面的著作是非常必要的。出于这一考虑,我们翻译了这样一本书。
武汉大学出版社早就有计划要从国外引进一部体育法学方面的著作。2003年3月,当时我还在武大国际法研究所学习,出版社的张琼女士找到我们,准备组织翻译出版英国卡文迪许出版社出版的《
体育法》一书(Simon Gardiner and others, Sports Law, 2nd ed., Cavendishing Pubishing Limited, 2001),但是由于该书篇幅非常大,并且当时正在修订当中(该书最新的修订版是2006年的第三版),所以该计划最后流产了。这也成为我在武大学习期间比较遗憾的一件事情。2005年1月,出版社的江溯先生打电话给我,说已经联系好了本书的版权,询问我是否愿意承担翻译任务,我非常高兴地答应了。因为我在写作博士论文《体育纠纷的多元化救济机制探讨》的时候,就已经参考过这本书,知道它是一本理论性与实践性结合得非常好的
体育法概论书籍,并且篇幅适中(关于该书一篇简明的中文评论,参见周青山:《律师眼中的
体育法》,载《人民法院报》2006年1月13日第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