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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下岗工人生活问题

回答数:1 浏览:72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们是XX林业局全民制合同工,由于国家对于森工的改制,对森林采伐的大量削减致使我们大部分职工长期待岗。1在这段期间企业没有给我们重新安置工作,也没有与我们解除劳动关系,请问我们是否可以追讨这期间所有的生活费?2现在企业给我们重新安置上岗后,安置的工作不能维持我们基本生活,我们应该怎么办?3在企业安置工作后,由于生产产量减少给工人放假,在放假期间我们是否可以向企业所要生活补助?具体情况是这样:我们这边工资最低标准是700800元,厂里10多年没有给我们安排工作了,也没有一点补助。我们只能自己找工作,好不容易安定生活了,厂长一句话叫所有工人上山拣枝丫,200米才能见到一个枝丫,一天赚不到2元钱吃饭都成问题,之前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又要丢,厂里如果常年安排工作也可以,但是只让我们上两个月的班,不上班就要自己全额负责养老金。我们该怎么办才好?我们要是向当地劳动保障局监察大队投诉的话,胜诉几率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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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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