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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业主怎样胜诉

回答数:4 浏览:170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于2005年11月购买本处物业后办理入住时,被告知必须先与指定的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合同并预缴一年物业费,并被告之“想拿钥匙必须先交费,否则不给办入住”。为尽快入住,我被迫预交了一年的物业费。交费之后,我与物业公司就安装水表、电表等最基本的物业服务问题进行交涉,并一再表示如果物业公司连这一最基本的物业服务都不能提供,应提前终止物业合同并返还已交纳的物业费。但被对方既拒绝终止物业合同,也一直未为我安装水电表,同时未提供任何其它基本的物业服务。我购买的物业门口三年来建筑垃圾从未清理,寸草不生,一遇刮风天气就尘土飞扬。也从未享受过任何物业提供的诸如保安执勤、垃圾清运等服务,连安装水电表这一基本服务都不能提供,绿化养护等就更是奢望了,他们自己都承认没有做过垃圾清运的工作。(这叫什么物业服务)所以,从2006年起我就不再向他们交纳物业费了。现在他们把我告到了法院,请问我怎么才能胜诉。
其他回答
你应举证证明对方根本违约在先。
回答:2010-3-2 22:44:19
属于物业违约,无权主张权利。
回答:2010-3-2 22:44:19
你好!最好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北京律师祝永根电话:13141427548QQ:422829278
回答:2010-3-2 22:44:19
1、请收集你所陈述的事实的有关证据(包括证人证言、相片、录音材料等);2、也可以考虑到建设委员会投诉物业公司;3、对于他们的诉讼,也可以考虑从诉讼时效的角度进行反驳。祝你顺利……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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