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二手房过户问题

回答数:4 浏览:137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父亲的房子,产权证上就他一人名字,无共有产权人,母亲已经去世。现在房子卖给别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除办理丧偶手续和未再婚证明外,办理人员居然说要子女去公证处公证放弃房屋继承权才能过户。是不是没有这种要求?
其他回答
房产部门的做法符合法律程序
回答:2010-3-2 22:44:19
你们子女有权继承你母亲的遗产,所以应该到公证机关办理放弃继承的声明.
回答:2010-3-2 22:44:19
继承发生这事必经程序。
回答:2010-3-2 22:44:19
是的,因为房子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你父亲的卖房行为侵犯了你母亲的财产权,你母亲死后她的那一半份额应由她的继承人来继承。
回答:2010-3-2 22:44:19
  • 相关提问
快到期问题
发表提问
推荐律师
王后乐
湖北武汉律师
电话:159-02701073
手机:15902701073
地址:武汉市高雄路105号慈善城
孙海涛
北京西城律师
电话:010-51657715
手机:13717589765
地址:西长安街88号首都时代广场1016室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
徐永英
湖北孝感律师
电话:0712-2103598
手机:13197347410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书院街8号
张庆文
湖北武汉律师
电话:027-84528436
手机:13207188611
地址:武汉市区
Copyright 2010 法律问答--法搜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90428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