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公交事故咨询

回答数:4 浏览:324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你好:我是乘坐的830,由于津塘公路修路绕津塘2线,以前在新立街轻轨站有站,现在我要求在鉴开中学下车他不同意。之后我两发生口角他急刹车将我的胳膊撞了一下结果当时我也没有说什么第二天早上感觉不舒服。我当时是刷的磁卡,请问这事怎么处理?谢谢!
其他回答
投诉。
回答:2010-3-2 22:44:19
如果确实有治疗费用等损失,可以要求赔偿。你需要找证据。
回答:2010-3-2 22:44:19
收集证据,不能协商的,可以诉讼解决,要求赔偿。
回答:2010-3-2 22:44:19
如果产生医疗费或是其他损失可以要求赔偿。公交车上应该有摄像头,能够证明你坐过车。
回答:2010-3-2 22:44:19
  • 相关提问
快到期问题
发表提问
推荐律师
黄险峰
天津和平律师
电话:022-23328955
手机:13602027935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35号新华大厦20层
吕琦
陕西西安律师
电话:029-81939354
手机:13572977800
地址:西安市建国路88号新兴酒店三楼
陈凤
天津河北区律师
电话:022-81165981
手机:13110080916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律纬路31号中汇大厦B座1306
孙继锋
江苏无锡律师
电话:0510-82791630
手机:15961713558
地址:无锡市中山路333号华光大厦2楼A1座
Copyright 2010 法律问答--法搜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90428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