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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食品包装未标注食用方法

回答数:4 浏览:430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根据国标7718-2004规定预报装食品标签可以不标注食用方法,而地方食品卫生条例规定必须标注,而法律没有强制要求,这种行为违法吗?
其他回答
国家没有规定必须标注,地方已规定,应该标注,地方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
回答:2010-3-2 22:44:19
不违法啊
回答:2010-3-2 22:44:19
地方标准严于国家标准的则该地方应以地方标准为准,不违法。
回答:2010-3-2 22:44:19
依法地方标准严于国家标准的则该地方应以地方标准为据。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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