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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有关抚养权和探视权

回答数:5 浏览:289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在离婚协议中对方要求写上如果我再婚的话,就必须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另外他要求随时都可以探视孩子,这样合理吗?
其他回答
如果你觉得不合理,可以不签的,或者提起诉讼.
回答:2010-3-2 22:44:19
探视权是她的权利,是合理的,但是得和你约定时间,只要她的探视对孩子没有影响,就可以,如果一旦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或其他不利因素就不合理。你再不再婚与她无关,因为这是你的权利,你再婚后你也可以抚养小孩,她无权干涉,所以那样写上去也是没有用的。
回答:2010-3-2 22:44:19
有点过分,不合理,其他咨询信箱联系
回答:2010-3-2 22:44:19
再婚就变更没有道理,也没有法律依据。随时探视也不现实!
回答:2010-3-2 22:44:19
不合理,违法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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