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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过世后房产的继承问题

回答数:4 浏览:147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家中旧房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是我父亲的名字,现要重建。重建及装修费用父母要我出,并承诺以后房子归我。我另有一妹,已出嫁。咨询了有关部门,说因为是集体性质的,不能办赠与公证,也不能过户给我,只能等将来继承。我的问题:1。这种说法是否正确?2。将来继承时是否要和妹妹平分,尽管重建及装修费用都是我出的?3。如果不能赠与也不能过户,能否做遗嘱公证,等父母过世后由我一人继承?4。如果只和父母、妹妹之间写一个协议,等父母过世后房产由我一人继承,该协议是否有效?谢谢!盼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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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让你父母共同写个书面遗嘱,今后全部产权归你所有。如有疑难可就近联系13771954614苏州律师陈磊
回答:2010-3-2 22:44:19
建议你的父母写个遗嘱然后公证如果有什么疑难问题可以与苏州孙律师电话联系:13656214511
回答:2010-3-2 22:44:19
1基本正确,2一般是平分,3可以,4也可以
回答:2010-3-2 22:44:19
、的确不能过户,你妹妹也很难继承,一般公证处也不给公证,可以写一个协议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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