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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赔偿

回答数:4 浏览:7541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伤残鉴定为9级,现单位向社保基金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我的工资低于当地的平均工资,是不是按照当地平均工资的60%补偿,还是按我的基本工资?我工资是计件的,每个月不固定,有时几百,有时一千多?(养老保险金等每个月工资扣150元)
最佳回答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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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郭英律师电话13837321299解答:伤残津贴标准为职工本人工资60%。伤残津贴实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回答:2010-3-2 22:44:19
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上一年度你的平均工资如果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回答:2010-3-2 22:44:19
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来计算,即850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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