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劳动保障咨询

回答数:4 浏览:453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有去了劳动局驻居委办事点去投诉了,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和我去了我们公司处理。可是到了我们公司后,劳动局的工作人员说我旷工,公司可以按公司的规定旷工1天扣3工资,公司还规定旷工3天就是自动离职。可是劳动局的人员说劳动法是旷工了15天才算离职的,公司可以按1扣3天来计算扣我45天的工资,劳动法是旷工了15天才算离职的吗?就算劳动法是15天才算离职,可是劳动法有规定1天扣3天的吗?这样扣的话是和法的吗?
其他回答
无法律依据。
回答:2010-3-2 22:44:19
连续旷工15日在法律上可以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才可以作为开除的依据。对扣款的行为是否适当可以依法进行确认。
回答:2010-3-2 22:44:19
要看合同约定
回答:2010-3-2 22:44:19
公司辩称无法律依据,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回答:2010-3-2 22:44:19
  • 相关提问
快到期问题
发表提问
推荐律师
张达金
广东广州律师
电话:020-22372906
手机:15913198396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39号广东国际大酒店A附楼17楼
李峰
广东佛山律师
电话:0757-83323231
手机:13924546789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福华路玫瑰街1号
何向前
湖南株洲律师
电话:0731-22528181
手机:13807339173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天伦西路86号株洲市总工会院内
吴捷
广东广州律师
电话:020-84979303
手机:15902099301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金洲
Copyright 2010 法律问答--法搜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90428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