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结婚生育

回答数:2 浏览:428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你好,我想问一下,今年八月份生了第四胎,第四胎要发六万五千元,法律上有没有规定发多少钱,假如没有钱给,政府是不是有权将我的房子拍卖。
其他回答
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依法确定社会抚养费
回答:2010-3-2 22:44:19
江苏省是有规定的,建议你直接咨询当地律师
回答:2010-3-2 22:44:19
  • 相关提问
快到期问题
发表提问
推荐律师
胡小武
广东东莞律师
电话:137-12207861
手机:13712207861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中路81号辉煌大厦六楼莞信律师事务所
魏增明
上海浦东律师
电话:021-64469850
手机:13918436679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228弄2号17楼A-B座(近番禺路)
Copyright 2010 法律问答--法搜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90428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