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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的劳动我还能得到补偿吗
回答数:1 浏览:384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河北省秦皇岛市的一名普通的农民,我在1976年被当地乡政府抽调到当时的乡政府财政所工作,没有任何劳动合同,但我工作一直兢兢业业,从未出过任何的差错;1993年,我无缘故的被乡政府辞退,在此之前,我已经在哪里干了17年,回家时,我已经53岁了,劳动能力已经很差了。我现在患有心肌梗塞、前列腺疾病;老伴有先天眼睛残疾,女儿去年精神上又出了问题,我现在是万般无奈,才想起了找这件事。我想请教一下,象我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我想从法律上找一些依据,但好像是大部分的劳动法律都是在1993年以后出台的。恳请各位尊敬的律师,给我这个70岁的老人出个主意!跪谢!有人说,我的情况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我想知道,我去什么部门?如何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不进行仲裁,我还能有其他的办法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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