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意外事故

回答数:2 浏览:304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老婆是一家上海市台资企业电子厂的员工,2009年12月3日在上班的途中自己骑电动车因路滑而摔倒,造成“胫腓骨远端骨折,三踝骨折”现在医疗费和手术费用一共已经花了1万多块了,是在上海市一家三甲级医院做的手术,后又在一个卫生院住院了十几天,不知道我们老家的农村合作医疗能不能报销,能报销的话是什么样的标准?如果我在上海公司里或保险公司给我报销了以后那我们老家的合作医疗还能不能在报销?
其他回答
按规定或约定办理,看一下农村医疗的理赔流程和范围。
回答:2010-3-2 22:44:19
律师建议:关键看老家合作医疗具体政策,况且报销需要原始发票单据,你很能得到双份补偿。欢迎电话联系我,或者预约面谈。谢谢!陈亮律师执业证号:0920081110036执业机构:上海陆兵律师事务所业务领域:刑事辩护、合同、欠款、劳动争议、人身损害等诉讼、法律顾问、律师见证、代写文书、法律咨询等。地址:上海市南汇区惠南镇人民西路416号咨询热线:13816581757
回答:2010-3-2 22:44:19
  • 相关提问
快到期问题
发表提问
推荐律师
陈亮
上海浦东律师
电话:021-51881866
手机:13816581757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403号317室
李军
上海徐汇律师
电话:021-63037090
手机:13611714604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一路1065号2602室--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 2010 法律问答--法搜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90428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