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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咨询

回答数:1 浏览:327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是代一个老乡问的,他今年60岁了,原来在自来水厂工作,工作了14年在1998年(49岁)被公司以6000元遣散费给下岗了,家里的土地也被乡镇卖给了工厂,只给1亩地一万元的补助金,我想问一下,我可不可以向原公司要点补助金,因为现在我们那里有一个政策出来说只要是以前是当兵的可以免交3年的养老金,所以自己只要再交12年的养老金就可以再73岁开始拿养老费了,自来水厂的效益不错,如果存在实际劳动合同的话,可不可以向原自来水厂要点养老费的补助金?急需要你的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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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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