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法搜网 » 问题列表 »劳动 »劳动仲裁 » 公司这种做法是不是违法解除
问题

公司这种做法是不是违法解除

回答数:3 浏览:541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您好,我在律师网看到您的个人信息,在这很冒昧地问您一些关于劳动法的问题:因公司未与本人签定劳动合同,不支付双倍工资,硬要求本人补签,本人不补签,要求终止劳动关系,公司不予理会,12月本人申请了仲裁,12月16日接到了仲裁受理通知,明年9月开庭。在12月22日公司以我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管理不善,收发私人邮件,电脑里不游戏软件)为由将我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本人无法接受,公司不管本人接不接受,反正已经是通知了与本人解除劳动关系,不办离厂手续是本人的事,就硬性不准我进入公司。请问公司这种做法是不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因本人在此事之前已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公司是在接到仲裁通知后将我解除关系。本人在22日之前,未受到任何违纪处份,在22日当天公司给我四份违经通知书,本人未签字)。
其他回答
你好!公司这种做法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有权增加仲裁请求要求赔偿。咨询:13112678169广州资深劳动法田律师
回答:2010-3-2 22:44:19
违法解除。
回答:2010-3-2 22:44:19
是违法解除的,你可以将索要经济补偿金的要求增加进仲裁申请中
回答:2010-3-2 22:44:19
  • 相关提问
快到期问题
发表提问
推荐律师
谢志民
广东广州律师
电话:020-38103623
手机:1376060522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东华庭路4号富力天河商务大厦603室
何传彦
上海徐汇律师
电话:137-61601361
手机:13761601361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
田党胜
广东广州律师
电话:1311-2678169
手机:13316208609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14/16层
Copyright 2010 法律问答--法搜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90428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