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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补尝

回答数:2 浏览:341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近十年,最近因一些事让老板冤枉,心中不高兴而离职,现未交辞职信。(因我和公司还有些账务未清),保险公司只买了几年,一直未签劳动合同,请问我怎向公司要求补尝?
其他回答
可以要公司补办社保和进行补偿.
回答:2010-3-2 22:44:19
未签订合同,从08年1月30日之后到离职日,支付您双倍工资。如果并非您辞职,公司应按每年一月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委托律师处理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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