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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我该获得那些补偿

回答数:1 浏览:196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是于07年11月1日开始在江苏省江阴市一家机械公司从事机械设计工作,开始我多次要求公司签定合同,但公司一直推脱并没有跟我签定任何劳动合同,只是有口头协定,约定每年年底谈下一年的待遇问题,每天正常工作为八个半小时,每年休息19天(每月休一天,五一、十一各一天,春节5天,共19天。除这19天之外的节假日按正常工作日计算),每隔两个月发放一次生活费,也就是3月发放1月份的生活费,4月发放2月份的生活费,依次类推,其余工资春节放假前补齐,无社保,现在公司已经与我形成了事实的劳动关系,现在公司于前两天终止了跟我的合作,结算工资时公司给我扣掉了0.01分,扣掉了400块钱,年底奖金也一分没有了,我和公司现在这种情况,我该获得哪些补偿和正当权益的保护呢?如果要获得维权仲裁的话需要我来准备哪些必要的材料呢?如果需要仲裁的话我该怎样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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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收集下来,交到仲裁!可得到未签订合同两倍的工资补偿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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