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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生育处罚

回答数:1 浏览:358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和丈夫再婚,都属于教职工,再婚前各有一孩,都判给对方了,现又生了我们共同的孩子,记生局按二胎对我们进行罚款9万,并给予行政处分。这合法吗?河北省有这样的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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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都已经生育了的话就不能再生育。你们是交纳的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是按上一年度城镇收入的七倍向双方征收。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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