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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与继承问题

回答数:1 浏览:93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爷爷奶奶共有四处房有四儿两女,″05年奶奶去逝″,08年爷爷和四个儿子和中间人(叔伯)共同拟订一份遗嘱,遗嘱写明百年之后一处房子归三子,其他三个儿子分了别的三处,″但没写明女儿″,现和三子居住一处(遗嘱写的分得的那一处),房产证也给了三子,这种情况如果爷爷和三子订立一个赠与合同(单独把一处房子赠与三子)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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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只能处理属于他本人的部分!北京律师祝永根电话:13141427548QQ:422829278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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