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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公证

回答数:3 浏览:466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母亲将房子赠与我(小儿子),公证合同已经办完。可是兄弟姐妹不同意,请问是否能进行下一步过户?如果兄弟来破坏怎么做(例如他把母亲身份证拿走)?父亲在我上初中(1970年)的时候的去世了,我兄弟姐妹一共6人,三男三女(包括我)。房子是楼房,1993年建好,是以前平房拆迁分给的楼房,我和母亲一起住进来,房产证写的母亲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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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处理,这和其他子女没关系。满意请按采纳
回答:2010-3-2 22:44:19
1,原则上是可以的,但你的兄弟姐妹有权继承你父亲的那份遗产.
回答:2010-3-2 22:44:19
你的兄弟姐妹无权干涉你母亲有权自主决定你们可以进行下一步的过户把身份证拿走了你可以申请挂失然后重新补办一个就可以了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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