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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要到钱吗

回答数:1 浏览:233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张某买东西获得数张奖券,其中一张获得金奖,7月31日,百货大楼在公证员公证下摇的奖,奖金将近5000元,随即百货公司就将中奖号码和金额公布于大楼前公告牌并注明″中奖者须在8月10日前兑奖,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8月4号,9号,11号该市日报上三次公布中奖号码和金额(但未注明兑奖期限),张看到日报后8.11前往兑奖,百货大楼以超过期限为由拒绝,问:1、百货大楼订立有奖销售活动,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1、张某是否有权要求百货大楼支付中奖奖金,为什么?3、百货大楼在摇奖后公告领奖期限的行为性质如何认定,对张某是否有约束力,为什么请具体一点回答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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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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