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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受伤了

回答数:2 浏览:338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跟我朋友在酒吧喝多了跟人吵起来,然后我朋友先动的手,我也打了,然后我被打成三处轻伤(蛛网膜下腔出血,右手无名指肌腱断裂,左脸7厘米伤疤),法医鉴定是轻伤。那人也住院了,但无事,当时已经报案了,我住院费花了6500。我月工资1500,对方一直没露面,我想问如果我起诉能得到多少赔偿,还有能拘留他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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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回答:2010-3-2 22:44:19
赔偿额要依据实际的医疗花费及误工等损失计算。如果构成轻伤,可能涉嫌故意伤害。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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