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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离婚

回答数:3 浏览:240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是一个再婚的女人,和前夫有一女由前夫抚养,和现在的老公有一子,可是两人感情不好,我已结扎了,现在两人在做生意,要离婚的话,我儿子会判给谁,房子和车都是他的名字,这些会怎么分割,我是个外地的,法律是不是平等的,孩子3周岁了,可是我一定要孩子,能做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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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建议:第一,孩子给谁,关键是有利于小孩身心健康发展。第二,从你目前的情况来看,对你不太有利,可以聘请律师替你想办法。欢迎电话联系我,或者预约面谈。谢谢!陈亮律师执业证号:0920081110036执业机构:上海陆兵律师事务所业务领域:刑事辩护、合同、欠款、劳动争议、人身损害等诉讼、法律顾问、律师见证、代写文书、法律咨询等。地址:上海市南汇区惠南镇人民西路416号咨询热线:13816581757
回答:2010-3-2 22:44:19
房子和车如果是婚后购买的,写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除非你们个人财产协议)孩子规谁要看跟谁对孩子的成长有利
回答:2010-3-2 22:44:19
那就请个律师吧。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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