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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金、少付加班工资及少付社会

回答数:6 浏览:434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1。合同未到期,让其下岗。补偿金如何算。2002年5月进入公司。新合同到2009年4月30日。2。六年多星期六的加班工资少付一倍。是否可以追讨。3。少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需要补缴。
其他回答
这样,你发了。有许多赔偿。我现在没有时间。有时间在详细聊如果还有什么问题,请联系吴茂良律师:电话:13788995087MSN:lawyerwuml@hotmail(.com自己加上去,无法一起打出来)QQ:461484344地址:上海市北宝兴路600号311室;莘庄:雅致路168号;石红卫律师事务所主要执业范围:上海、江苏、浙江地
回答:2010-3-2 22:44:19
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如果有加班证据,可以主张,可以要求补缴保险。详情可以联系律师咨询。
回答:2010-3-2 22:44:19
如果公司裁员应当支付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公司是单方违法解除则应支付双倍赔偿即14个月。可以主张加班工资,注意加班的证据。可以主张补缴社保。建议电话详细咨询。
回答:2010-3-2 22:44:19
可以要求加班费和要求补交保险。
回答:2010-3-2 22:44:19
无补偿,可以要求支付继续履行合同,支付工资;若想获经济补偿,可以单位违法提出解除,建议谨慎操作。可以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可以要求补缴保险。建议联系专业律师面谈,委托律师处理。
回答:2010-3-2 22:44:19
没上班一年补偿一个月;可以追讨起诉日起前两年的;保险费可以要求其补交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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