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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算合理

回答数:5 浏览:90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12月20日10点40分我老婆接到店里电话,叫去拿工资。下午我和我老婆一起去。在15点左右,遭到老板娘叫二三十人把我夫妻两打了。劳动合同只有一份在老板那里时间为2008年6月1号至2009年6月1号,每天上十二小时,每个星期休息一天,老板从没给加班费,没交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六七八九月上班的时间都一样。1。九月份上班时间:正常是268小时,法定假日是63.35小时。没有基本工资,六七八九月发的工资分别是:1088元,1550,1200,1104。请问这样的加班费怎么算?2。六七八月又怎么算?3。十一月上班时间是161.8小时,工资怎算?4。老板辞退她经济补偿和赔偿是怎样算?5。这几月的综合保险没交要求给钱行吗?
其他回答
搜集证据,申请仲裁
回答:2010-3-2 22:44:19
报警
回答:2010-3-2 22:44:19
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及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补交保险。
回答:2010-3-2 22:44:19
问劳动监察大队
回答:2010-3-2 22:44:19
公司做法严重违法,建议你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必要的话聘请律师代理。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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