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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签劳动合及保险等问题

回答数:1 浏览:204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2000年应聘到一事业单位,当时没签合同也没交保险。2005年换了个法人后,仍没签合同及交保险。2008年12月,领导说可以补签合同及补保险,但只能从2005年起。合理吗?根据新劳动法,至今没签合同的,如何追讨双倍工资?
其他回答
可以要求自入职之日其补缴保险。未签订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回答:2010-3-2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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