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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的合同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回答数:0 浏览:422 提问时间:2010-2-27 15:54:01 0
我来自广西南宁,在一个电子公司做软件工程师。06年12月与现在的公司签了两年合同。合同期为2006年12月1日至2008年12月1日。合同上有保密及两年竞业限制条款,没有写经济补偿的事。而且合同上写着合同期为上述两年,但有效期包含合同期两年和竞业限制的两年共四年。现在合同即将到期,我不想再续约,老总也同意了。现在正在交接工作。经我同学提醒说新劳动法规定有经济补偿,可是我问人事经理却回答没有。我于是自己去看新劳动法,发现新劳动法还规定竞业限制也要有经济补偿,否则无效,于是又和经理提这事。经理说新劳动法不适用,没有竞业限制补偿,但鉴于工作了两年,同意给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我在网上看了一些资料,觉得我应该有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而且网上资料都说不能低于年薪的一半。请问我应该得到哪些经济补偿,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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